問題詳情

三、甲死亡時,遺留有土地一塊,由乙、丙兩人共同繼承,惟未辦理繼承登記。嗣乙以書面通知丙,表示拋棄其對該土地之公同共有權利。試附理由分別說明下列問題:1. 乙對該土地之公同共有權利是否因而消滅?2. 丙得否請求地政登記機關逕行將該土地登記為其單獨所有?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