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設甲以 A 地設定抵押權,擔保乙的 2 千萬債權,嗣後甲將 A 地的一部分分割讓與於丙(登記為 B 地),而乙亦將其對甲債權中的 3 百萬元讓與丁。在此情形下,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乙、丁的債權仍存在於 A 地及 B 地之上,不因抵押物及抵押權的一部讓與而受影響,此為抵押權何種特性?
(A)代位性
(B)對世性
(C)從屬性
(D)不可分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702
統計:A(93),B(75),C(378),D(1386),E(1)

用户評論

【用戶】埋名還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從屬vs不可分

【用戶】061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870條 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