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要考上三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B) 該行為之處罰依法屬於法院簡易庭管轄事項
【用戶】我要考上三等!!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B) 該行為之處罰依法屬於法院簡易庭管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