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國民小學學齡兒童入學年齡之計算,以當年度幾月幾日滿六足歲者?
(A)1月1日;
(B)7月1日;
(C)8月1日;
(D)9月1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1236
統計:A(19),B(177),C(571),D(2907),E(0)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8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入學,除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及強迫入學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外,並依下列各款辦理:一、學齡兒童入學年齡之計算,以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滿六歲者。二、分發學生入學之通知應記載下列事項:(一) 分發入學之學校名稱及地址。(二) 新生報到、學校開學、註冊及上課之日期。(三) 學生註冊須知及其他有關入學注意事項。三、因故未入學之學生,其未超過規定年齡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輔導其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