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依我國憲法第8條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至遲應於多久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A) 1 天
(B) 3 天
(C) 5 天
(D) 7 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2915
統計:A(2976),B(129),C(22),D(63),E(0)

用户評論

【用戶】ShiuShia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8條 (人身自由)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