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物品間,何者成立主、從物關係?
(A)甲的 Sony 手機耳機壞掉,跟好友乙借藍芽耳機使用,並約定等甲買新藍芽耳機再還。甲的手機與乙的藍芽耳機間
(B)甲的福斯 Golf 車與其使用之隨身攜帶型空氣清淨機間
(C)甲的廚房的鍋具與瓦斯爐間
(D)甲所有的電視機與其遙控器間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shin184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68條 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

【用戶】加油瑄瑄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下列物品★,★★★★★、★★★★?D(...

【用戶】b2i2l3l3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68條第1項規定:「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