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災害防救法 第 12 條為預防災害或有效推行災害應變措施,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首長應視災害規模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並擔任指揮官,另得視需要成立前進指揮所,就近處理各項救災及後勤支援事宜。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我國 得知中國與國外有新冠病毒時就成立中央指揮中心 潛在期 爆發期成立指揮中心病毒才不會爆發出來成立我國各級災害應變中心到後期③復原期 ④重建期危機已經無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