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關於公務人員身分保障的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身分保障之法律措施,係為貫徹憲法第 18 條應考試服公職之基本權
(B)為確保公務員職務中立,其身分保障與俸給多寡絕對不得低於一般私營企業之雇員水準
(C)服務機關改組、解散或改隸,應設適度過渡條款或其他緩和措施,以維護公務員身分保障
(D)對於公務員身分造成重大影響之處分,如懲戒與考績處分,均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2184
統計:A(304),B(9680),C(182),D(1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大法官任期及職權、行政院的提案權、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

用户評論

【用戶】王國豪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理論上不會與私人企業薪資相差太多,但是沒有強制的規定,屬於潛規則。

【用戶】一定要上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a的選項不是第8條

【用戶】cloudi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應修改為憲法第18條

【用戶】油畫大濕

【年級】

【評論內容】簡單的邏輯想:一般私營企業也是有一堆課長經理的或是航空公司員工,他們薪水可能隨便都破4萬5萬不比公務員差~ B錯的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