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u Bu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 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用戶】葉凱文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第23條(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080027&FLNO=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