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米米】評論
沒有錯喔~ 是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 名詞定義那邊~第 2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三、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方子錡】評論
騷擾?真的怪怪的。心生畏懼比較像威脅吧!?
【S(107高普雙榜)】評論
我以為是言語暴力...
【maazot】評論
104年修法
【煙火裡的塵埃】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