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思維】評論
婚姻關係撤銷屬於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就是法代要撤銷婚姻 一定要以夫與妻為共同被告 避免裁判矛盾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一項第一款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適用下列各款之規定:一、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上訴在學術或實務見解是屬於有利之行為 因為有可能上訴會成功所以根據第一款規定 效力及於乙
【趙飄飄】評論
這麼沒尊嚴...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 =幹麼要這樣牽就它人?
【Ketty Yang】評論
因為1個人+1個人構成婚姻關係甲夫乙妻的婚姻關係要是不存在,一定是甲夫不存在,乙妻不存在;甲夫存在,乙妻存在婚姻關係沒道理在甲夫存在,在乙妻不存在婚姻關係沒道理在甲夫不存在,在乙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