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17 世紀的古典自然法學派普芬朵夫(Samuel von Pufendorf, 1632~1694)討論合理戰爭的範圍時,指出國家發動戰爭時必須注意三個要件:⑴國家行使自衛權、⑵伸張國際正義或⑶尋求損害賠償並保證國家安全。請說明他提出這種學說的政治背景為何?並分析 19 世紀以後的重大戰爭(如兩次世界大戰)的動機與自然法學派的主張有何異同之處?試申論之。 (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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