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 Kao】評論
第125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第128條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欠債還債,天經地義,為什麼訂這種法條?
【林永泰】評論
百年往生以後,你的子孫拿到太祖的借據被要求還一百萬就搞笑了...時間越長,相對借據的可靠性也要考慮,不可能要求法院去查明百年前的借據真偽
【VIVIEN】評論
權利睡眠者~不值保護
【默默】評論
除斥期間是一種民法上的概念,是指法律就某項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期間,通常這裡所指的權利,係指形成權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