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下列人員之財產申報資料,何者無須刊登政府公報?
(A)監察院院長
(B)縣長
(C)立法委員
(D)總統候選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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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Sara Tam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2項及第3項:受理申報機關(構)於收受申報二個月內,應將申報資料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之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之申報資料,除應依前項辦理外,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如為前項公職之選舉候選人,其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由各級選舉委員會上網公告。->沒有刊登政府公報申報資料之審核及查閱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察院定之。

【用戶】Sara Tam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2項及第3項:受理申報機關(構)於收受申報二個月內,應將申報資料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之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之申報資料,除應依前項辦理外,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如為前項公職之選舉候選人,其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由各級選舉委員會上網公告。->沒有刊登政府公報申報資料之審核及查閱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察院定之。

【用戶】chocowo052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下列公職人員,...

【用戶】Sara Tam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依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2項及★3★:...

【用戶】佳佳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6條受理申報機關(構)於收受申報二個月內,應將申報資料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之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

【用戶】國考分母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總統候選人根本沒選上沒選上的人就不用在乎他的財產了重要的是選上的公務員有無貪汙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