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X(A)司法警察實施強制採樣,受強制採樣人已自行到場採樣者,無須製作通知書,當場交付→採樣完畢後,應將去氧核醣核酸樣本送交主管機關之專責單位,並應發予被採樣人已接受採樣之證明書。法規名稱: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第 8 條司法警察機關、檢察官或法院執行採樣完畢後,應將去氧核醣核酸樣本送交主管機關之專責單位,並應發予被採樣人已接受採樣之證明書。依本條例應受採樣人得出具前項證明書拒絕採樣。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原採樣本無法取得足以識別基因特徵之資料。二、有事實足認原採樣本可能非受採樣人所有。三、由原採樣本取得之去氧核醣核酸紀錄滅失X(B)執行採樣時,應優先採取血液,其次為唾液,再其次為毛髮法規名稱: 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採集準則第 4 條執行採樣時應優先採取唾液樣本,其次為血液樣本,再其次為毛髮樣本。唾液及毛髮樣本得由法院、軍事法院、檢察官、軍事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執行採取,血液樣本應由醫事人員採取。執行採樣完畢後,執行採樣機關應製作去氧核醣核酸採樣證明書發給被採樣人,並於採得之去氧核醣核酸(以下簡稱 DNA)樣本記載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事項O(C)執行採樣完畢,執行機關應製作去氧核醣核酸採樣證明書,發給被採樣人O(D)司法警察機關應於採樣後 15 日內,將去氧核醣核酸樣本及通知書影本送交刑事局O(E)血液樣本由醫事人員對被採樣人進行抽血應低溫冷藏存放
【sam22040294】評論
A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10對於依其他法律傳喚、通知、拘提、逮捕或自行到場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認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強制採樣之必要時,仍應依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製作傳票或通知書當場交付。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A)司法警察實施強制採樣,受強制採樣...
【匿名地鼠】評論
A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施行細則§10對...
【BC Lee】評論
(A)仍須製作通知書,當場交付之。(B)優先之依序為唾液、血液、毛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