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當受檢民眾當場提出救濟時,警察認為無理由者,應如何處理?
(A)應立即停止
(B)應立即更正執行行為
(C)得繼續執行
(D)應立即將之移送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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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8888】評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29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9 條I.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II.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III.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yamoler Teac】評論

關鍵字:無理由→(C)得繼續執行《警察職...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關鍵字:無理由→(C)得繼續執行《警察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