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888】評論
(A)其所稱之警察係指狹義之警察概念正確【廣義】的警察:釋字588、憲法第8條、功能上、作用法上、【學理上】、【實質意義】的警察。【狹義】的警察:【法定上】、【實定法上】、【組織法上】、【形式意義】、形式上的警察、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條)。例如: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本條例 第3條所稱警察人員,指依本條例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B)均須經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同意後方得為之不正確,由個別警察官依職權判斷(C)違警處分權之行使,僅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之程序為之不正確,亦包含行政執行法、警械使用條例的沒入、集會遊行法...等相關警...
【yamoler Teac】評論
X(B)均須經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B)均須經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