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法規名稱: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19-1 條本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一項所稱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指於每年四月及十月向轄區消防機關各申報一次。消防法 (民國 108 年 11 月 13 日 ) 第 15-2 條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置下列資料,並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一、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二、容器管理資料。三、用戶資料。四、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業者灌裝證明資料。五、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六、用戶安全檢查資料。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料。前項資料,零售業者應至少保存二年,以備查核。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法規名稱: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19-1 條本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一項所稱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指於每年四月及十月向轄區消防機關各申報一次。消防法 (民國 108 年 11 月 13 日 ) 第 15-2 條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置下列資料,並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一、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二、容器管理資料。三、用戶資料。四、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業者灌裝證明資料。五、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六、用戶安全檢查資料。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料。前項資料,零售業者應至少保存二年,以備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