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nenuit0104】評論
刑法第 18 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徵司特夥伴((不販賣】評論
(A)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不罰n第18條Ⅰ 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 (B)任何犯罪之未遂犯都要處罰 第25條Ⅱ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C)不知法律而犯罪,一律免除刑事責任 第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D)正當防衛之防衛行為過當,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da Huang】評論
都、一律、全部等等字眼如果出現在選擇題,通常都是可以排除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