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 Chien】評論
解釋性行政規則(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產生效力之時間則較為特殊,因為解釋性行政規則係指主管機關對於其主管法令所作之函示,如「內政部消防安全及危險物品管理法令執法疑義研討會會議決議事項」,該種行政規則既以闡釋法令之內容為主,所以效力附屬於法令本身,因此解釋性行政規則係溯及自法令生效時予以適用,並非自解釋令發布時才生效適用。
【我一定要考上!】評論
解釋性行政規則不得溯及既往而生效
【駒沢ちはや】評論
我學到的是,解釋性函令跟溯及生效沒有關係,而是「本來就有」的東西來解釋,除非違法,不然從頭到尾都有效,以上是申論老師說的。
【hiremeplz1688】評論
(C) 行政規則無需法律直接授權依據,係行政機關本於權限或職權所發布之命令,通常係為執行特定法律之需要而訂頒,屬於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不具法規命令之性質,實務上習稱之「行政規定」均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