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張五先生與甲銀行簽訂信託契約,交付新臺幣五千萬元予該銀行,並約定由甲銀行投資於A基金,不得投資於其它標的,信託期間一年,並約定僅王美女士得享受信託利益,他人不得享有,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信託關係於信託期間一年屆滿,而信託關係消滅
(B)王美於信託契約成立後六個月死亡,信託契約繼續有效
(C)該基金經我國政府宣告不得投資,並限期所有持有人須立即贖回者,信託關係將隨之消滅
(D) A基金被合併而消滅時,信託關係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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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細漢小崴】評論
契約成立6個月死亡,視為推.....看完整詳解
【y】評論
信託法第 62 條信託關係,因信託行為所定事由發生,或因信託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