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個人委託人成立受益人不特定之金錢信託時,信託存續期間之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為何?
(A)信託監察人
(B)受益人
(C)委託人
(D)受託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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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評論

所得稅法第 3-2 條前三項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應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就信託成立、變更或追加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於第七十一條規定期限內,按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其扣繳率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