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0.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所稱之專業客戶,包括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多少以上之法人或基金?(A) 1,000 萬元 (B) 3,00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3 條

1 本辦法所稱專業客戶,係指法人與自然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銀行申請為專業客戶之法人或基金:

(一)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一億元。

(二)經客戶授權辦理交易之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三)客戶充分了解銀行與專業客戶進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專業客戶。

【評論主題】43.銀行向一般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服務時,如客戶一年內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筆數低於幾筆,年齡為幾歲以上,銀行不得以當面洽談、電話或電子郵件寄發說明書等方式進行商品推介?(A) 5 筆;65 歲 (B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29-1 條銀行向一般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應建立交易控管機制,至少應包含下列事項:一、銀行向客戶推介結構型商品,應事先取得客戶同意書,且不得併入其他約據之方式辦理。客戶並得隨時終止該推介行為。二、對於最近一年內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筆數低於五筆、年齡為七十歲以上、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以下或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之客戶,銀行不得以當面洽談、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寄發商品說明書等方式進行商品推介。三、銀行與符合前款所列條件之客戶進行結構型商品交易前,應由適當之單位或主管人員進行覆審,確認客戶辦理商品交易之適當性後,始得承作。

【評論主題】11.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規定,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交易、交割、推介、風險管理之經辦及相關管理人員,每年應參加國內金融訓練機構所舉辦或銀行自行舉辦之衍生性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19 條

4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交易、交割、推介、風險管理之經辦及相關

管理人員,每年應參加國內金融訓練機構所舉辦或銀行自行舉辦之衍生性金

融商品教育訓練課程時數達十二小時以上;其中參加國內金融訓練機構所舉

辦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教育訓練課程,不得低於應達訓練時數之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10.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所稱之專業客戶,包括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多少以上之法人或基金?(A) 1,000 萬元 (B) 3,00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3 條

1 本辦法所稱專業客戶,係指法人與自然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銀行申請為專業客戶之法人或基金:

(一)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一億元。

(二)經客戶授權辦理交易之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三)客戶充分了解銀行與專業客戶進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專業客戶。

【評論主題】3.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銀行辦理結合存款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結構型商品業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銀行不得以客戶不願接受客戶風險屬性分析為由,免除辦理 KYC 程序(B)銀行應避免與高齡、

【評論內容】

主旨:銀行辦理結合存款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結構型商品業務,請轉知所屬會

員銀行應依下列規定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三、落實交易文件之風險揭露規範:

(三)此類商品存款成分,有可能非100%保障,基於此節係消費者承作重要考量之一,銀行負有義務衡平揭露各項成分之風險、法令限制及報償型態,避免消費者誤解。

【評論主題】48.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中之風險管理及內部作業控制程序原則,有關客戶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發生評價損失時,未包括下列何者?(A)銀行應依其內部規範定期監控交易評價損失及信用風險額度使用情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三十一條

為避免銀行因從事非屬結構型商品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而承受過高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防止交易糾紛發生,除依本自律規範第二十五條規定

外,銀行應依下列原則訂定相關風險管理及內部作業控制程序:

一、客戶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發生評價損失時,銀行應依其內部規範

    定期監控交易評價損失及信用風險額度使用情形,客戶並得就其交易

    請銀行提供市價評估資訊。

二、銀行與客戶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包含承作、展期、提前終止、

    反向平倉或買回等交易,應檢核交易條件是否明顯偏離合理價值。合

    理價值之檢核應就交易條件整體為之,不應僅就單一條件判斷之,例

...

【評論主題】13.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之客戶提供非屬結構型商品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交易文件應以文字或情境分析說明交易損益之可能變動情形。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二十五條 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提供非屬結構型商品之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銀行就商品適合度建立之內部作業程序,至少 應包含客戶屬性與交易目的評估、客戶分級與商品分級依據、商品風險分 類及風險集中度控管機制。 前項內部作業程序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四、提供予客.....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2.指定銀行辦理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下列何項業務為開辦前須申請?(A)換匯交易 (B)陽春型遠匯交易(C)外幣保證金代客操作業務(D)指定銀行總行授權指定分行辦理經許可之外匯衍生性商品之推介業務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12 條

2 指定銀行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後,辦理下列外匯衍生性商品,應依下列類別,向本行申請許可或函報備查:

一、開辦前申請許可類:

(一)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及與其連結之外匯衍生性商品。

(二)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

(三)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

(四)代客操作外幣保證金交易。

二、開辦前函報備查類:指定銀行總行授權其指定分行辦理推介外匯衍生性商品。

三、開辦後函報備查類:

(一)開放已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

(二)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辦理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並符合其主管機關相關規定。

(三)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資訊及諮詢服務,其連結標的不得涉及國內利率、匯率、股權、指數、商品、信用事件、固定收益或其他利益。

【評論主題】47.銀行得提供予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之不保本型結構型商品,下列何者錯誤?(A)計價幣別以銀行可受理之幣別(包含人民幣)為限(B)結構型商品到期結算金額或依合約條件提前到期結算金額應達原計價幣別本金(或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二十四條銀行向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不保本型結構型商品業務應符合下列原則:一、計價幣別以銀行可受理之幣別為限。二、結構型商品到期結算金額或依合約條件提前到期結算金額應達原計價       幣別本金(或其等值)70%以上。三、可連結標的之範圍限單一資產類別,並以下列四至六款產品為限。四、本金連結外幣匯率選擇權之結構型商品,產品期限不超過 3個月,承       作時之交易門檻為等值 1萬美元以上(含),產品說明書及推廣文宣       資料中之商品中文名稱應依本自律規範第六條第一款原則訂定,並應       於商品中文名稱主標題後以括弧或於下方以副標題方式說明「不受存       款...

【評論主題】41.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信用違約交易的規範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承作對象限為法人客戶(B)國內客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為風險承擔者,僅得承作信用風險買方(C)國內客戶如為風險承擔者,合約

【評論內容】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2 條1 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外幣保證金交易:(一)不得以外幣貸款為之。(二)非經本行許可不得代客操作或以「聯名帳戶」方式辦理本款交易。相關代客操作管理規範由本行另訂之。(三)不得收受以非本人所有之定存或其他擔保品設定質權作為外幣保證金。二、辦理外幣間遠期外匯及換匯交易,展期時應依當時市場匯率重訂展期價格,不得依原價格展期。三、辦理外幣間換匯交易及換匯換利交易,交割時應於其他交易憑證上註明適當之「匯款分類及編號」填報「交易日報」。四、外匯信用違約交換交易(Credit Default Swap)及外匯信用違約選擇權交易(Credit Default Opt...

【評論主題】25.有關選擇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美式選擇權指的是買方可以在到期日前的任一時點要求行使權利(B)歐式選擇權指的是買方必須在到期日當天要求行使權利(C)亞洲式選擇權是一種美式選擇權的形式(D)

【評論內容】

美式選擇權(American Option)係指買方有權利、但無須負義務,在到期日之前或當天,以履約價格買進或賣出標的資產,換言之,這種選擇權可以被提早執行,到期時雙方則是以履約價格進行交割。大部分在交易所掛牌的選擇權商品均為美式選擇權。

歐式選擇權(European Option)則是指買方有權利、但無須負義務,而只能在到期日當天,以履約價格買進或賣出標的資產,亦即這種選擇權不可提早執行,迨至到期時雙方仍是以履約價格進行交割。大部分在店頭市場交易的選擇權係為歐式選擇權。

亞洲式選擇權(Asian Option),則屬新奇(Exotic)選擇權的一種,有別於上述兩種掛牌交易的標準化商品,新奇選擇權通常係金融機構為個別客戶量身訂作之特殊選擇權工具組合,其契約條件遠較傳統選擇權商品複雜。亞洲選擇權常見於外匯及利率商品市場,其損益決定於該契約存續期間內,標的資產之平均價格。

【評論主題】9.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屬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之範圍?(A)結構型商品 (B)多筆交易一次簽約之一系列陽春型選擇權(C)交換契約(Swap) (D)歐式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第 2 條3 本辦法所稱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係指具有結算或比價期數超過三期且隱含賣出選擇權特性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但不包括:一、前項所稱結構型商品。二、交換契約(Swap)。三、多筆交易一次簽約,客戶可隨時就其中之特定筆數交易辦理解約之一系列陽春型選擇權(Plain vanilla option)或遠期外匯。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商品類型。

【評論主題】7.指定銀行受理個人或團體辦理金額價值多少以上之結購、結售外匯,應於確認交易相關證明文件無誤後,於訂約日立即將相關資料傳送中央銀行外匯局?(A)等值十萬美元 (B)等值五十萬美元 (C)等值一百萬美元

【評論內容】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 5 條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或其他證明文件,並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二、團體、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等值五十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評論主題】5.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關於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之評價頻率,其為交易部位者,至少每月評估一次(B)風險容忍度及業務承作限額,應定期檢討提報董(理)事會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第 11 條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對於風險之辨識、衡量、監控及報告等程序落實管理,並應遵循下列規定辦理:

三、關於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之評價頻率,銀行應依照部位性質分別訂定;其為交易部位者,應以即時或每日市價評估為原則;其為銀行本身業務需要辦理之避險性交易者,至少每月評估一次。

【評論主題】2.有關境外結構型商品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之分公司,係指經金管會核准設立之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外國券商在臺分公司或外國保險公司在臺分公司(B)受託或銷售機構得提供贈品勸誘他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第 6 條

1.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其未設有分公司者,應由下列規定之該商品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母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以下簡稱總代理人):

一、發行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境外子公司之在臺分公司。

二、保證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母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境外子公司之在臺分公司。

2.前項所稱分公司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設立之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外國證券商在臺分公司或外國保險公司在臺分公司為限。

【評論主題】1.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商品及交易條件應記載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計價幣別、交易日/生效日/到期日(B)計價幣別到期本金保本率(C)連結標的類別或資產(D)交易延後到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所稱商品或交易條件,及最大可能損失與情境說明,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計價幣別、交易日/生效日/到期日,及其他依個別商品性質而定之    日期等。二、計價幣別到期本金保本率,並加註「於未發生提前終止之情形,且到    期時本行未發生違約情事,到期結算稅前金額為_%原計價幣別本金    。本產品之保本率為計價幣別到期本金保本率,計價幣別可能與原始    資金來源幣別不同,以外幣計價之結構型商品,如原始資金來源為新    臺幣,非以新臺幣計算保本率」。三、連結標的類別或資產(例如:匯率、利率、指數或個股名稱等),若    涉及一籃子連結標的者,應說明連結標的及相關...

【評論主題】45.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擬開辦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其商品之組合,其申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則採事後備查制度(B)例外以負面表列方式明定應事前核准之商品項目(C)非新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7條

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其中屬辦理期貨商業務者

,並應依期貨交易法之規定取得許可),得開辦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其

商品之組合,並於開辦後十五日內檢附商品特性說明書、法規遵循聲明書

及風險預告書報本會備查。

【評論主題】46.有鑑於自然人之一般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最為薄弱,最需要被保護,因此下列何者為管理辦法針對此類客戶首次交易前訂定之專屬規定?(A)誠實信用原則(B)至少應提供產品說明書及風險預告書,並應派專人解說並請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26條

1.銀行向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在完成交易前,至少應提供產品說明書及風險預告書,銀行並應派專人解說並請客戶確認。

2.銀行向屬法人之一般客戶提供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應訂定向客戶交付產品說明書及風險預告書之內部作業程序,並依該作業程序辦理。

3.銀行與一般客戶完成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後,應提供交易確認書(應包含交易確認書編號)予客戶。

4.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風險預告書應充分揭露各種風險,並應將最大風險或損失以粗黑字體標示。

【評論主題】28.加值型外幣組合式商品結構為:(A)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期貨 (B)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遠期契約(C)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選擇權 (D)外幣定期存款+買入外幣選擇權

【評論內容】

外幣組合式商品為連結式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一種,係以投資本金加上賣出或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

保本型外幣組合式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原投資本金受100%保障,最大損失即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而潛在收益可能相對提高。加值型雙元貨幣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賣出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收入為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加上權利金收入。本產品年收益率高,但匯率走勢不如預期時,投資本金可能被轉為弱勢貨幣,需承擔投資本金幣別兌換為其他外幣之匯率風險。

【評論主題】22.依據金管會的定義,衍生性金融商品是一種金融交易的合約,其標的資產不包括下列何者?(A)匯率 (B)利率(C)可轉換公司債 (D)個股與股價指數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衍生性金融商品係指其價值由利率、匯率、股權、指數、商品、信用事件或其他利益及其組合等所衍生之交易契約及第二項所稱之結構型商品,不含資產證券化商品、結構型債券、可轉(交)換公司債等具有衍生性金融商品性質之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所稱之境外結構型商品。

【評論主題】30.根據選擇權評價理論,如果投資人已買入一優利型結構型債券,隨後其連結的選擇權之標的資產波動度越大,則該優利型結構債券的價值應該:(A)越高 (B)越低 (C)不變 (D)無法確定

【評論內容】優利型結構債券的架構為:買入零息債券+賣出選擇權根據選擇權平價理論,標的資產波動度越大,其價格會上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控制及程序管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複雜性高風險商品?(A)交換契約 (B)結構型商品(C) 12 期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 (D) 3 筆交易一次簽約之一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衍生性金融商品係指其價值由利率、匯率、股權、指數、商品、信用事件或其他利益及其組合等所衍生之交易契約及第二項所稱之結構型商品,不含資產證券化商品、結構型債券、可轉(交)換公司債等具有衍生性金融商品性質之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所稱之境外結構型商品。

本辦法所稱結構型商品,係指銀行以交易相對人身分與客戶承作之結合固定收益商品或黃金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組合式交易。

本辦法所稱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係指具有結算或比價期數超過三期且隱含賣出選擇權特性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但不包括:

一、前項所稱結構型商品。

二、交換契約(Swap)。

三、多筆交易一次簽約,客戶可隨時就其中之特定筆數交易辦理解約之一系列陽春型選擇權(Plain vanilla option)或遠期外

       匯。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商品類型。

本辦法所稱書面,依電子簽章法之規定,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評論主題】11.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業務(NDF)應遵循事項,下列何者錯誤?(A)契約形式、內容及帳務處理應與遠期外匯業務(DF)有所區隔(B)承作本項交易得展期、得提前解約(C)到期結清時,一律採現金差價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1 條

指定銀行辦理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三、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業務(NDF ):

(一)承作對象以國內指定銀行及指定銀行本身之海外分行、總(母)行及其

      分行為限。

(二)契約形式、內容及帳務處理應與遠期外匯業務(DF)有所區隔。

(三)承作本項交易不得展期、不得提前解約。

(四)到期結清時,一律採現金差價交割。

(五)不得以保證金交易(Margin Trading)槓桿方式為之。

(六)非經本行許可,不得與其他衍生性商品、新臺幣或外幣本金或其他業

      務、產品組合。

(七)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每筆金額達五百萬美元以上者,應立

     即電告本行外匯局。

【評論主題】7.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得連結下列何種標的?(A)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交易所編製之臺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B)未公開上市之大陸地區個股、股價指數或指數股票型基金(C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2 條

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除本行另有規定者外,不得連結下列標的:

一、資產證券化相關之證券或商品。

二、未公開上市之大陸地區個股、股價指數或指數股票型基金。

三、國內外私募之有價證券。

四、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且未於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受益憑證。

五、國內外機構編製之臺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但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

   證券交易所編製或合作編製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3.關於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CCS),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辦理期初及期末皆交換本金之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國內法人無須檢附交易文件(B)辦理非「期初及期末皆交換本金」型之新臺幣與外

【評論內容】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1 條五、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業務(CCS ):(一)承作對象以國內外法人為限。(二)辦理期初及期末皆交換本金之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國內法人      無須檢附交易文件,其本金及利息於交割時得不計入申報辦法第四條第      一項第三款所訂之當年累積結匯金額。(三)其他類型之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承作時須要求顧客檢附實需      證明文件,且交割金額應計入申報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訂之當年      累.....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持有有價證券部位或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組合達新臺幣多少元以上者,並同時符合其他法定條件後,得以書面向銀行申請為高淨值投資法人?(A)一億元 (B)十億元 (C)一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3 條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法人,或由該法人持股百分之百且提供保證之子

    公司,或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外國法人之在臺分公司,並以書面向銀

    行申請為高淨值投資法人:

(一)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淨資產超過新臺幣二百億

      元者。

(二)設有投資專責單位負責該法人或其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或其在臺

      分公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決策,並配置適任專業人員,且該單

      位主管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曾於金融、證券、期貨或保險機構從事金融商品投資業務工作經

        驗三年以上。

...

【評論主題】8.銀行提供屬匯率類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其契約比價或結算期數不得超過:(A)六期 (B)十二期 (C)二十四期 (D)沒有限制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25-1 條銀行不得與下列客戶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一、自然人客戶。二、非避險目的交易且屬法人之一般客戶。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提供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應遵循下列事項:一、屬匯率類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一)契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二)契約比價或結算期數不得超過十二期。(三)非避險目的交易之個別交易損失上限,不得超過平均單期名目本金之三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向一般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中文客戶須知應記載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非屬之?(A)商品內容摘要 (B)以往投資績效(C)投資風險說明 (D)市價評估說明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十二條

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服務應

編製不超過四頁且內文至少不得小於12字體之中文客戶須知,並提供客

戶。

第十三條 

前條所稱客戶須知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商品內容摘要。

二、投資風險說明。

三、市價評估說明。

四、交易糾紛申訴管道。

【評論主題】48.銀行之董(理)事會應適時檢討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經營策略及作業準則,並應評估績效及風險,且除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依總行規定定期辦理檢討者外,應至少多久檢討一次?(A)每月 (B)每季 (C)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6 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訂定經營策略及作業準則,報經董(理)事會核准,修改時亦同,其內容如下:一、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經營策略。二、作業準則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業務原則與方針。(二)業務流程。(三)內部控制制度。(四)定期評估.....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7.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結構型商品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的情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因利率、匯率、有價證券市價或其他指標之變動(B)因銀行或他人之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九條銀行應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告知可能涉及之風險,應說明下列事項:一、該結構型商品因利率、匯率、有價證券市價或其他指標之變動,有直    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者。二、該結構型商品因銀行或他人之業務或財產狀況之變化,有直接導致本    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者。三、該結構型商品因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判斷之重要事項,有直接導.....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4.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下列何者僅適用於非避險目的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A)應每日按市價評估,確實執行徵提保證金或擔保品機制(B)個別交易設有客戶最大損失上限(C)應核予最

【評論內容】第二十五條之一銀行與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之客戶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業務應符合下列原則:六、銀行應落實執行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1.關於「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所稱之專業客戶,不包括下列何者?(A)專業機構投資人(B)高淨值投資法人(C)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等值新臺幣五萬元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3 條本辦法所稱專業客戶,係指法人與自然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一、專業機構投資人:係指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    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    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    貨服務事業、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之機構。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法人,或由該法人持股百分之百且提供保證之子    公司,或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外國法人之在臺分公司,並以書面向銀    行申請為高淨值投資法人:(一)最近一期...

【評論主題】28.下列何者不是利率選擇權之形式?(A)利率上限契約 (B)利率交換契約 (C)利率下限契約 (D)利率上下限契約

【評論內容】利率選擇權主要型態及應用有3種:利率上限契約 (Cap)係由一連串履約利率相同,但到期日不同之利率上限選擇權所組成。若企業之債務為浮動利率計息,且擔心未來利率走高致使債務成本增加,則可買入利率上限契約,不論浮動利率如何變動,實際支付之利率均不會超過利率上限,超過部分將由賣方支付給買方,使利息支出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利率下限契約 (Floor)係由一連串履約利率相同,但到期日不同之利率下限選擇權所組成。若企業投資於浮動利率計息之債券,且擔心未來利率下跌致使收益減少,則可買入利率下限契約,將利息收入控制在一定水準之上來確保投資收益。不論浮動利率如何變動,實際收取之利率均不會.....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2.下列何者是各類型之選擇權其權利金由低至高的排列順序?(A)亞洲式、歐式、美式 (B)歐式、亞洲式、美式(C)美式、歐式、亞洲式 (D)歐式、美式、亞洲式

【評論內容】若以選擇權買方選擇執行權利的時點來區分,選擇權可分為歐式及美式選擇權。 歐式選擇權的買方必需在契約期滿時,才可要求賣方履行賣出或買進標的物的義務;相對的,美式選擇權的買方則可在契約期滿前的任一時點要求行使權利。此外在非標準化選擇權(Exotic Option;或稱異.....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1.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除中央銀行另有規定者外,關於不得連結之標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內外公開募集之有價證券(B)資產證券化相關之證券或商品(C)未公開上市之大

【評論內容】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2 條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除本行另有規定者外,不得連結下列標的:一、資產證券化相關之證券或商品。二、未公開上市之大陸地區個股、股價指數或指數股票型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銀行對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不保本型結構型商品業務,本金連結黃金選擇權之結構型商品,承作時之交易門檻為等值多少美元以上(含)?(A) 1 萬美元 (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二十四條銀行向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不保本型結構型商品業務應符合下列原則:五、本金連結黃金選擇權之結構型商品:產品期限不超過 6個月,承作時    之交易門檻為等值 1萬美元以上(含),產品說明書及推廣文宣資料    中之商品中文名稱應依本自律規範第六條第一款原則訂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銀行對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外匯保證金交易之槓桿倍數,下列何者正確?(A)以一倍為限 (B)以二倍為限 (C)以三倍為限 (D)由各銀行於評估風險後自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二十一條銀行對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單項衍生性金融商品(非屬結構型商品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以外匯保證金交易、陽春型遠期外匯、買入陽春型外幣匯率選擇權及買入轉換/交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為限。銀行並應制定及執行適用以自然人為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政策及作業流程,若涉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除應經核准後始得辦理之商品者外,得開辦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並於開辦後多少日內檢附相關資料報金管會?(A) 3 日 (B) 7 日 (C) 15 日 (D)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7 條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其中屬辦理期貨商業務者,並應依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0. 現行法令允許本國人可赴海外發行有價證券之種類,包括下列何者?甲.海外公司債;乙.海外存託憑證;丙.海外票券;丁.海外股票(A)甲、乙、丙、丁 (B)甲、乙、丙(C)乙、丙、丁 (D)甲、乙、丁

【評論內容】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3 條

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 (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之上櫃公司) ,得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公司債、海外股票、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申報其已發行之股票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

【評論主題】41. 有關證交所終止上市公司上市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A)經法院裁定准予重整確定(B)依「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為負數者(C)重大違反上市契約規定者(D)公司

【評論內容】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對其上市之有價證券,應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終止其上市,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四、經法院裁定准予重整確定或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三項第二

    款規定駁回重整之聲請確定者。

九、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其淨

    值為負數者。補行公告並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為負數者亦同。

十三、重大違反上市契約規定者。

【評論主題】48. 下列關於開立信用帳戶之敘述,何者錯誤?(A)須年滿二十歲(B)委託買賣累積成交金額達所申請融資額度之 50%(C)須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十筆以上(D)可與委託買賣有價證券開戶時,一併申請開立

【評論內容】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信用交易帳戶開立條件

第二條

委託人申請開立信用帳戶訂定融資融券契約,除期滿辦理續約者外,應備

下列條件:

一、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組織登記

    之法人。

二、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

三、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十筆以上,累積成交金額達所申請融資額度

    之百分之五十,其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未滿一年者亦同。

四、最近一年之所得及各種財產計達所申請融資額度之百分之三十,惟申

    請融資額度未逾新臺幣五十萬元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47. 自辦信用交易證券商受理委託人開立信用帳戶之開戶數:(A)每人限開一戶(B)每人可在每一證券商總、分公司各開一戶(C)每人限開二戶(D)無限制

【評論內容】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 11 條

證券商受理客戶開立信用帳戶,以一客戶開立一信用帳戶為限;其開戶條

件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評論主題】42. 金融保險業依規定應編製及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下列何者為應加強揭露之事項?(A)永續金融重大主題之管理方針、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B)報導要求至少應包含各經營業務為創造社會效益或環境效益所設

【評論內容】

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第四條

上市公司所編製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除前條所述內容外,應加強揭露下

列事項:

三、金融保險業應揭露企業在永續金融重大主題之管理方針、揭露項目及

    其報導要求。其報導要求至少應包含各經營業務為創造社會效益或環

    境效益所設計之產品與服務。

四、第二條規定之上市公司應揭露 :

    (一)企業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

          員工薪資平均數及中位數,及前三者與前一年度之差異。

    (二)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情況、實際及潛在與氣候相

          關之衝擊、如何鑑別、評估與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及用於評估與

          管理氣候相關議題之指標與目標。

【評論主題】40. 證交所於每日收盤後,即分析有價證券之交易,發現有異常情形,即公告其下列何種交易資訊?(A)漲跌幅度、本益比(B)成交量、集中度(C)週轉率、溢折價百分比(D)選項ABC皆是

【評論內容】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

第四條

本公司於每日收盤後,即分析上市有價證券(不含外國債券、政府債券、

普通公司債)之交易,發現有下列(異常)情形之一時,公告其交易資訊(漲跌幅

度、成交量、週轉率、集中度、本益比、股價淨值比、券資比、溢折價百

分比、借券賣出數量等)

【評論主題】39. 於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外國股票使用之貨幣,以下列何者為準?(A)新臺幣(B)無特別限制(C)外國發行人申請上市之幣別(D)選項ABC皆非

【評論內容】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股票買賣辦法第五條買賣外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須於送件 7 個營業日前委託股務代理機構,透過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向集保公司申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證明文件?(A)上市公司 (B)上櫃公司 (C)興櫃公司 (D)選項ABC皆是

【評論內容】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申請上市(櫃)、興櫃公司之專業 股務代理機構證明文件作業要點

第三條

申請上市(櫃)、興櫃公司,應委託其股務代理機構至本公司指定之網際

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向本公司申請證明文件。

第四條

前條之申請,應於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送件申請上市(櫃)、興櫃之七個營業日前為之。

【評論主題】34. 目前我國認購權證其發行人為:甲.標的證券發行公司;乙.標的證券發行公司以外之第三者。何者正確?(A)甲 (B)乙 (C)甲、乙皆是 (D)甲、乙皆非

【評論內容】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第 3 條本準則所稱發行人,係指標的證券發.....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4. 下列各選項中何者不屬於短線交易歸入權之主要行使對象?(A)董事長夫人 (B)總經理(C)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之股東 (D)監察人

【評論內容】

證券交易法 第 157 條

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

證券交易法 第 157-1 條

【評論主題】45.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可為記名式及無記名式(B)非信託業不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信託業法第十六條之信託業務,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C)信託業如事先取得委託人之

【評論內容】

信託業法 第 30 條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由受益人背書轉讓之。但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通知信託業,不得對抗該信託業。

信託業法 第 33 條

非信託業不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第十六條之信託業務。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信託業法 第 27 條

信託業除依信託契約之約定,或事先告知受益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外,不

得為下列行為:

一、以信託財產購買其銀行業務部門經紀之有價證券或票券。

二、以信託財產存放於其銀行業務部門或其利害關係人處作為存款或與其銀行

    業務部門為外匯相關之交易。

三、以信託財產與本身或其利害關係人為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以外之其他交

    易。

信託業法 第 26 條

信託業不得以...

【評論主題】46.個人委託人成立受益人不特定之金錢信託時,信託存續期間之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為何?(A)信託監察人 (B)受益人 (C)委託人 (D)受託人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 3-2 條前三項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應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就信託成立、變更或追加年度受益人享.....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1.信託業之內部控制應依信託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辦理,有關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信託業應設置隸屬董事會之稽核單位(B)信託業作業手冊之範本由主管機關訂定供各信託業參考

【評論內容】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 8 條

內部控制制度應涵蓋所有營運活動,並應訂定下列適當之政策及作業程序

,且應適時檢討修訂:

一、組織規程或管理章則,應包括訂定明確之組織系統、單位職掌、業務

    範圍與明確之授權及分層負責辦法。

二、相關業務規範及處理手冊,包括:

(一)投資準則。

(二)客戶資料保密。

(三)利害關係人交易規範。

(四)股權管理。

(五)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

      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等。

(六)總務、資訊、人事管理(銀行業應含輪調及休假規定)。

(七)對外資訊揭露作業管理。

(八)金融檢查報告之管理。

(九)金融消費者保護之...

【評論主題】32.銀行兼營信託業者,其負責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及處分之部門為下列何者?(A)各分支機構 (B)信託專責部門 (C)會計部門 (D)稽核部門

【評論內容】

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

第 3 條

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之風險管理,除應符合其他法令規定者外,並應依下列

規定辦理:

一、本國銀行總行或外國銀行申請認許時所設分行應設置信託業務專責部

    門,除得收受信託財產外,並負責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及處分;各

    分支機構辦理信託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限於信託財產之收

    受,其管理、運用及處分均應統籌由該專責部門為之。

【評論主題】29.辦理信託業務之副科長,屬信託業之何類人員?(A)管理人員 (B)業務人員 (C)督導人員 (D)業務兼管理人員

【評論內容】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 13 條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依其職務之性質,分為下列三類:一、督導人員:總經理、總稽核、督導信託業務之副總經理及協理、信託    財產評審委員會委員、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之董事、監察人。二、管理人員:管理信託業務之經理、副理、襄理、科長、副科長。三、業務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外之其.....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7.有關認股權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權益型權證」(Equity Warrant)是以發行公司之自家股票為標的之認購權證(B)「權益型權證」(Equity Warrant)是以與發行公司不同家

【評論內容】

權益型權證一般是由公司企業所發行的,持有人有權利向該公司轉換成股票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衍生型權證是由與上市公司或相關資產發行人沒有關係的獨立第三者、一般是投資銀行所發行。這種權證的發行人不一定是權證所代表資產的發行人,卻必須持有或有權持有所代表的資產。

備兌型權證是由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如券商)發行。由於券商發行認購權證需要買入股票來避險,以防「備」認購權證的買方來「兌」換股票。

【評論主題】28.加值型外幣組合式商品結構為:(A)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期貨 (B)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遠期契約(C)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選擇權 (D)外幣定期存款+買入外幣選擇權

【評論內容】

外幣組合式商品為連結式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一種,係以投資本金加上賣出或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

保本型外幣組合式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原投資本金受100%保障,最大損失即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而潛在收益可能相對提高。加值型雙元貨幣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賣出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收入為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加上權利金收入。本產品年收益率高,但匯率走勢不如預期時,投資本金可能被轉為弱勢貨幣,需承擔投資本金幣別兌換為其他外幣之匯率風險。

【評論主題】9.下列何者屬於以經許可辦理任一項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指定銀行,得於開辦後函報備查之業務?(A)遠期外匯交易業務(B)開放已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C)指定銀行總行授權其指定分行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12 條

三、開辦後函報備查類:以經許可辦理任一項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指定銀行

    為限:

(一)開放已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

(二)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辦理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且

      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並符合其主管機關相關規

      定。

(三)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資訊及諮詢服務業務,

      其連結標的不得涉及國內利率、匯率、股權、指數、商品、信用事件、

      固定收益或其他利益。

【評論主題】24.有關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遠期匯率為即期匯率加上「換匯點」(swap point)(B)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的差額稱為「換匯點」(swap point)(C)當換匯點為正值

【評論內容】換匯點=遠期匯率-即期匯率

所以當換匯點為正值(>0)時,遠期外匯是「升水」。

而當換匯點為負值(<0)時,表示遠期外匯是「貼水」。

【評論主題】28.加值型外幣組合式商品結構為:(A)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期貨 (B)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遠期契約(C)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選擇權 (D)外幣定期存款+買入外幣選擇權

【評論內容】

外幣組合式商品為連結式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一種,係以投資本金加上賣出或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

保本型外幣組合式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原投資本金受100%保障,最大損失即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而潛在收益可能相對提高。加值型雙元貨幣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賣出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收入為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加上權利金收入。本產品年收益率高,但匯率走勢不如預期時,投資本金可能被轉為弱勢貨幣,需承擔投資本金幣別兌換為其他外幣之匯率風險。

【評論主題】9.下列何者屬於以經許可辦理任一項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指定銀行,得於開辦後函報備查之業務?(A)遠期外匯交易業務(B)開放已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C)指定銀行總行授權其指定分行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12 條

三、開辦後函報備查類:以經許可辦理任一項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指定銀行

    為限:

(一)開放已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

(二)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辦理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且

      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並符合其主管機關相關規

      定。

(三)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資訊及諮詢服務業務,

      其連結標的不得涉及國內利率、匯率、股權、指數、商品、信用事件、

      固定收益或其他利益。

【評論主題】28.下列何者不是利率選擇權之形式?(A)利率上限契約 (B)利率交換契約 (C)利率下限契約 (D)利率上下限契約

【評論內容】

 利率選擇權主要型態及應用有3種:

利率上限契約 (Cap)

係由一連串履約利率相同,但到期日不同之利率上限選擇權所組成。

若企業之債務為浮動利率計息,且擔心未來利率走高致使債務成本增加,則可買入利率上限契約,不論浮動利率如何變動,實際支付之利率均不會超過利率上限,超過部分將由賣方支付給買方,使利息支出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

利率下限契約 (Floor)

係由一連串履約利率相同,但到期日不同之利率下限選擇權所組成。

若企業投資於浮動利率計息之債券,且擔心未來利率下跌致使收益減少,則可買入利率下限契約,將利息收入控制在一定水準之上來確保投資收益。不論浮動利率如何變動,實際收取之利率均不會低於利率下限,低於部分將由賣方支...

【評論主題】41.關於「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所稱之專業客戶,不包括下列何者?(A)專業機構投資人(B)高淨值投資法人(C)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等值新臺幣五萬元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專業客戶,係指法人與自然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專業機構投資人:係指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

    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

    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

    貨服務事業、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之機構。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法人,或由該法人持股百分之百且提供保證之子

    公司,或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外國法人之在臺分公司,並以書面向銀

    行申請為高淨值投資法人:

(一)最近一期...

【評論主題】44.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下列何者僅適用於非避險目的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A)應每日按市價評估,確實執行徵提保證金或擔保品機制(B)個別交易設有客戶最大損失上限(C)應核予最

【評論內容】

第二十五條之一

銀行與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之客戶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

品業務應符合下列原則:

六、銀行應落實執行認識客戶及商品適合度制度,與非避險客戶辦理複雜

    性高風險商品時,所訂定之個別契約最大損失上限應有合理考量基礎

    。

【評論主題】9.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銀行對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外匯保證金交易之槓桿倍數,下列何者正確?(A)以一倍為限 (B)以二倍為限 (C)以三倍為限 (D)由各銀行於評估風險後自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二十一條

銀行對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單項衍生性金融商品(非屬結構型商品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以外匯保證金交易、陽春型遠期外匯、買入陽春型外幣匯率選擇權及買入轉換/交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為限。銀行並應制定及執行適用以自然人為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政策及作業流程,若涉及外匯商品,同時依中央銀行相關外匯規定辦理。

前項辦理外匯保證金交易之槓桿倍數由各銀行於評估風險後自行訂定。若涉及陽春型遠期外匯,銀行應查核其相關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文件。

第一項所稱單項衍生性金融商品如涉及大陸地區商品或契約,以外匯保證金交易(但不得涉及新臺幣匯率)、陽春型遠期外匯及買入陽春型匯率選擇權為限。

【評論主題】12.有關結構型商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得以存款名義為之(B)雙元貨幣(DCI)係屬結構型商品的一種(C)信用結構型商品之承作對象得為一般客戶(D)結構型商品,係指固定收益商品或黃金與衍生性商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2 條

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

理:

四、外匯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 及外匯信用違約選擇權

    (Credit Default Option) 業務:

(五)本款業務組合為結構型商品辦理者,承作對象僅限於屬專業機構投

      資人及國外法人之專業客戶。

【評論主題】41. 有關證交所終止上市公司上市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A)經法院裁定准予重整確定(B)依「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為負數者(C)重大違反上市契約規定者(D)公司

【評論內容】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對其上市之有價證券,應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終止其上市,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四、經法院裁定准予重整確定或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三項第二

    款規定駁回重整之聲請確定者。

九、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其淨

    值為負數者。補行公告並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為負數者亦同。

十三、重大違反上市契約規定者。

【評論主題】50. 現行法令允許本國人可赴海外發行有價證券之種類,包括下列何者?甲.海外公司債;乙.海外存託憑證;丙.海外票券;丁.海外股票(A)甲、乙、丙、丁 (B)甲、乙、丙(C)乙、丙、丁 (D)甲、乙、丁

【評論內容】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3 條

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 (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之上櫃公司) ,得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公司債、海外股票、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申報其已發行之股票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

【評論主題】45.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可為記名式及無記名式(B)非信託業不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信託業法第十六條之信託業務,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C)信託業如事先取得委託人之

【評論內容】

信託業法 第 30 條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由受益人背書轉讓之。但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通知信託業,不得對抗該信託業。

信託業法 第 33 條

非信託業不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第十六條之信託業務。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信託業法 第 27 條

信託業除依信託契約之約定,或事先告知受益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外,不

得為下列行為:

一、以信託財產購買其銀行業務部門經紀之有價證券或票券。

二、以信託財產存放於其銀行業務部門或其利害關係人處作為存款或與其銀行

    業務部門為外匯相關之交易。

三、以信託財產與本身或其利害關係人為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以外之其他交

    易。

信託業法 第 26 條

信託業不得以...

【評論主題】32.銀行兼營信託業者,其負責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及處分之部門為下列何者?(A)各分支機構 (B)信託專責部門 (C)會計部門 (D)稽核部門

【評論內容】

銀行經營信託或證券業務之營運範圍及風險管理準則

第 3 條

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之風險管理,除應符合其他法令規定者外,並應依下列

規定辦理:

一、本國銀行總行或外國銀行申請認許時所設分行應設置信託業務專責部

    門,除得收受信託財產外,並負責信託財產之管理、運用及處分;各

    分支機構辦理信託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限於信託財產之收

    受,其管理、運用及處分均應統籌由該專責部門為之。

【評論主題】29.辦理信託業務之副科長,屬信託業之何類人員?(A)管理人員 (B)業務人員 (C)督導人員 (D)業務兼管理人員

【評論內容】

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

第 13 條

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依其職務之性質,分為下列三類:

一、督導人員:總經理、總稽核、督導信託業務之副總經理及協理、信託

    財產評審委員會委員、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之董事、監察人。

二、管理人員:管理信託業務之經理、副理、襄理、科長、副科長。

三、業務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外之其他辦理信託業務人員。

依其他法律或信託業組織章程規定與前項各該款人員職責相當者,應視同

前項各該款人員。以下人員視為督導人員:

一、兼營信託業務之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外國證券商在臺分公司,其經總

    行或總公司授權綜理在臺所有分行或分公司業務之經理或與其職責相

    當之人。

二、兼營信託業務之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其

    內部稽核部門主管。

【評論主題】13.關於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CCS),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辦理期初及期末皆交換本金之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國內法人無須檢附交易文件(B)辦理非「期初及期末皆交換本金」型之新臺幣與外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1 條

五、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業務(CCS ):

(一)承作對象以國內外法人為限。

(二)辦理期初及期末皆交換本金之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國內法人

      無須檢附交易文件,其本金及利息於交割時得不計入申報辦法第四條第

      一項第三款所訂之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三)其他類型之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交易,承作時須要求顧客檢附實需

      證明文件,且交割金額應計入申報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訂之當年

      累積結匯金額,但其外匯收支或交易性質為出、進口貨款、提供服務或

      經有關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不計入上述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四)辦理本款業務,於顧客結匯時應查...

【評論主題】28.加值型外幣組合式商品結構為:(A)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期貨 (B)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遠期契約(C)外幣定期存款+賣出外幣選擇權 (D)外幣定期存款+買入外幣選擇權

【評論內容】

外幣組合式商品為連結式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一種,係以投資本金加上賣出或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

保本型外幣組合式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買入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原投資本金受100%保障,最大損失即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而潛在收益可能相對提高。加值型雙元貨幣產品:投資本金加上賣出連結其他外幣之匯率選擇權,收入為投資本金之資金運用收益加上權利金收入。本產品年收益率高,但匯率走勢不如預期時,投資本金可能被轉為弱勢貨幣,需承擔投資本金幣別兌換為其他外幣之匯率風險。

【評論主題】30.根據選擇權評價理論,如果投資人已買入一優利型結構型債券,隨後其連結的選擇權之標的資產波動度越大,則該優利型結構債券的價值應該:(A)越高 (B)越低 (C)不變 (D)無法確定

【評論內容】

優利型結構債券的架構為:買入零息債券+賣出選擇權

根據選擇權平價理論,標的資產波動度越大,其價格會上揚。

而這裡是賣出選擇權,最終必須付出比較昂貴的價格買回結算。

所以會影響整個優利型結構債券的價值,導致下跌。

【評論主題】9.下列何者屬於以經許可辦理任一項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指定銀行,得於開辦後函報備查之業務?(A)遠期外匯交易業務(B)開放已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C)指定銀行總行授權其指定分行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12 條

三、開辦後函報備查類:以經許可辦理任一項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指定銀行

    為限:

(一)開放已滿半年且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

(二)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辦理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且

      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並符合其主管機關相關規

      定。

(三)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資訊及諮詢服務業務,

      其連結標的不得涉及國內利率、匯率、股權、指數、商品、信用事件、

      固定收益或其他利益。

【評論主題】11.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業務(NDF)應遵循事項,下列何者錯誤?(A)契約形式、內容及帳務處理應與遠期外匯業務(DF)有所區隔(B)承作本項交易得展期、得提前解約(C)到期結清時,一律採現金差價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1 條

指定銀行辦理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三、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業務(NDF ):

(一)承作對象以國內指定銀行及指定銀行本身之海外分行、總(母)行及其

      分行為限。

(二)契約形式、內容及帳務處理應與遠期外匯業務(DF)有所區隔。

(三)承作本項交易不得展期、不得提前解約。

(四)到期結清時,一律採現金差價交割。

(五)不得以保證金交易(Margin Trading)槓桿方式為之。

(六)非經本行許可,不得與其他衍生性商品、新臺幣或外幣本金或其他業

      務、產品組合。

(七)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每筆金額達五百萬美元以上者,應立

     即電告本行外匯局。

【評論主題】8.銀行提供屬匯率類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其契約比價或結算期數不得超過:(A)六期 (B)十二期 (C)二十四期 (D)沒有限制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25-1 條

銀行不得與下列客戶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品:

一、自然人客戶。

二、非避險目的交易且屬法人之一般客戶。

銀行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提供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應遵循下列事項:

一、屬匯率類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

(一)契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契約比價或結算期數不得超過十二期。

(三)非避險目的交易之個別交易損失上限,不得超過平均單期名目本金之三

      點六倍。

二、前款商品以外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

(一)非避險目的交易契約,其比價或結算期數十二期以下(含)者,個別交

      易損失上限不得超過平均單期名目本金之六倍。

(二)非避險...

【評論主題】44.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下列何者僅適用於非避險目的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交易?(A)應每日按市價評估,確實執行徵提保證金或擔保品機制(B)個別交易設有客戶最大損失上限(C)應核予最

【評論內容】

第二十五條之一

銀行與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之客戶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

品業務應符合下列原則:

六、銀行應落實執行認識客戶及商品適合度制度,與非避險客戶辦理複雜

    性高風險商品時,所訂定之個別契約最大損失上限應有合理考量基礎

    。

【評論主題】48.銀行之董(理)事會應適時檢討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經營策略及作業準則,並應評估績效及風險,且除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依總行規定定期辦理檢討者外,應至少多久檢討一次?(A)每月 (B)每季 (C)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6 條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訂定經營策略及作業準則,報經董(理

)事會核准,修改時亦同,其內容如下:

一、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經營策略。

二、作業準則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業務原則與方針。

(二)業務流程。

(三)內部控制制度。

(四)定期評估方式。

(五)會計處理方式。

(六)內部稽核制度。

(七)風險管理措施。

(八)客戶權益保障措施。

董(理)事會應視商品及市場改變等情況,適時檢討前項之經營策略及作

業準則,並應評估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所承擔之風險是否在銀

行容許承受之範圍,每年至少檢討一次。但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依總行規定

定期辦理檢討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1.關於「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所稱之專業客戶,不包括下列何者?(A)專業機構投資人(B)高淨值投資法人(C)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等值新臺幣五萬元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專業客戶,係指法人與自然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專業機構投資人:係指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

    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

    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

    貨服務事業、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之機構。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法人,或由該法人持股百分之百且提供保證之子

    公司,或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外國法人之在臺分公司,並以書面向銀

    行申請為高淨值投資法人:

(一)最近一期...

【評論主題】47.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結構型商品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的情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因利率、匯率、有價證券市價或其他指標之變動(B)因銀行或他人之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九條

銀行應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告知可能涉及之風險

,應說明下列事項:

一、該結構型商品因利率、匯率、有價證券市價或其他指標之變動,有直

    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者。

二、該結構型商品因銀行或他人之業務或財產狀況之變化,有直接導致本

    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者。

三、該結構型商品因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判斷之重要事項,有直接導致本

    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者。

四、該結構型商品之最大損失金額。

向一般客戶及屬自然人之專業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應提供風險

預告書,其內容應包括投資風險警語及商品風險說明。如屬法人之專業客

戶,應...

【評論主題】42.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擬開辦下列何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其商品之組合,於申請書件送達金管會之次日起十日內,金管會未表示反對意見者,即可逕行辦理?(A)新種台股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7 條

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其中屬辦理期貨商業務者,並應依期貨交易法之規定取得許可),得開辦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其商品之組合,並於開辦後十五日內檢附商品特性說明書、法規遵循聲明書及風險預告書報本會備查。但下列商品應依第二項至第五項及第八條規定辦理:

一、除臺股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外之其他涉及從事衍生自國內股價及期貨交易

所有關之現貨商品及指數等契約。

二、新種臺股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

三、向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客戶提供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

年且未涉及外匯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

四、涉及應向中央銀行申請許可或函報備查之外匯...

【評論主題】28.下列何者不是利率選擇權之形式?(A)利率上限契約 (B)利率交換契約 (C)利率下限契約 (D)利率上下限契約

【評論內容】

 利率選擇權主要型態及應用有3種:

利率上限契約 (Cap)

係由一連串履約利率相同,但到期日不同之利率上限選擇權所組成。

若企業之債務為浮動利率計息,且擔心未來利率走高致使債務成本增加,則可買入利率上限契約,不論浮動利率如何變動,實際支付之利率均不會超過利率上限,超過部分將由賣方支付給買方,使利息支出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

利率下限契約 (Floor)

係由一連串履約利率相同,但到期日不同之利率下限選擇權所組成。

若企業投資於浮動利率計息之債券,且擔心未來利率下跌致使收益減少,則可買入利率下限契約,將利息收入控制在一定水準之上來確保投資收益。不論浮動利率如何變動,實際收取之利率均不會低於利率下限,低於部分將由賣方支...

【評論主題】22.下列何者是各類型之選擇權其權利金由低至高的排列順序?(A)亞洲式、歐式、美式 (B)歐式、亞洲式、美式(C)美式、歐式、亞洲式 (D)歐式、美式、亞洲式

【評論內容】

若以選擇權買方選擇執行權利的時點來區分,選擇權可分為歐式及美式選擇權。 歐式選擇權的買方必需在契約期滿時,才可要求賣方履行賣出或買進標的物的義務;相對的,美式選擇權的買方則可在契約期滿前的任一時點要求行使權利。此外在非標準化選擇權(Exotic Option;或稱異型選擇權,後述)中,有所謂亞洲式選擇權,此種選擇權並非在履約時點上求變化,而是在履約價格的計算方式不同。亞洲式選擇權是以契約存續期間內雙方所約定的數個時點的不同價格予以平均後,作為履約價格。通常,美式選擇權的權利金高於歐式選擇權;而歐式選擇權的權利金又高於亞式選擇權。

【評論主題】12.有關結構型商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得以存款名義為之(B)雙元貨幣(DCI)係屬結構型商品的一種(C)信用結構型商品之承作對象得為一般客戶(D)結構型商品,係指固定收益商品或黃金與衍生性商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2 條

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

理:

四、外匯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 及外匯信用違約選擇權

    (Credit Default Option) 業務:

(五)本款業務組合為結構型商品辦理者,承作對象僅限於屬專業機構投

      資人及國外法人之專業客戶。

【評論主題】9.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規定,有關銀行對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外匯保證金交易之槓桿倍數,下列何者正確?(A)以一倍為限 (B)以二倍為限 (C)以三倍為限 (D)由各銀行於評估風險後自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第二十一條

銀行對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提供單項衍生性金融商品(非屬結構型商品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服務以外匯保證金交易、陽春型遠期外匯、買入陽春型外幣匯率選擇權及買入轉換/交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為限。銀行並應制定及執行適用以自然人為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政策及作業流程,若涉及外匯商品,同時依中央銀行相關外匯規定辦理。

前項辦理外匯保證金交易之槓桿倍數由各銀行於評估風險後自行訂定。若涉及陽春型遠期外匯,銀行應查核其相關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文件。

第一項所稱單項衍生性金融商品如涉及大陸地區商品或契約,以外匯保證金交易(但不得涉及新臺幣匯率)、陽春型遠期外匯及買入陽春型匯率選擇權為限。

【評論主題】11.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除中央銀行另有規定者外,關於不得連結之標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內外公開募集之有價證券(B)資產證券化相關之證券或商品(C)未公開上市之大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32 條

指定銀行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除本行另有規定者外,不得連結下列標的:

一、資產證券化相關之證券或商品。

二、未公開上市之大陸地區個股、股價指數或指數股票型基金。

三、國內外私募之有價證券。

四、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且未於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受益憑證。

五、國內外機構編製之臺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但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

    證券交易所編製或合作編製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8.銀行指定分行擬辦理經中央銀行許可或函報本行備查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推介業務,其總行向中央銀行申辦之程序為何?(A)得不經申請逕行辦理 (B)開辦前申請許可 (C)開辦前函報備查 (D)開辦後函報備查

【評論內容】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12 條

指定銀行辦理前項以外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應依下列類別,向本行申

請許可或函報備查:

二、開辦前函報備查類:指定銀行總行授權其指定分行辦理經本行許可或函報

    本行備查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推介業務。

【評論主題】1.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除應經核准後始得辦理之商品者外,得開辦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並於開辦後多少日內檢附相關資料報金管會?(A) 3 日 (B) 7 日 (C) 15 日 (D)

【評論內容】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第 7 條

銀行已取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核准者(其中屬辦理期貨商業務者,並應依期貨交易法之規定取得許可),得開辦各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及其商品之組合,並於開辦後十五日內檢附商品特性說明書、法規遵循聲明書及風險預告書報本會備查

【評論主題】50. 現行法令允許本國人可赴海外發行有價證券之種類,包括下列何者?甲.海外公司債;乙.海外存託憑證;丙.海外票券;丁.海外股票(A)甲、乙、丙、丁 (B)甲、乙、丙(C)乙、丙、丁 (D)甲、乙、丁

【評論內容】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3 條

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 (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或符合上櫃審查準則第三條規定之上櫃公司) ,得申報募集與發行海外公司債、海外股票、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申報其已發行之股票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

【評論主題】41. 有關證交所終止上市公司上市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A)經法院裁定准予重整確定(B)依「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為負數者(C)重大違反上市契約規定者(D)公司

【評論內容】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對其上市之有價證券,應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終止其上市,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四、經法院裁定准予重整確定或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三項第二

    款規定駁回重整之聲請確定者。

九、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告並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其淨

    值為負數者。補行公告並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為負數者亦同。

十三、重大違反上市契約規定者。

【評論主題】48. 下列關於開立信用帳戶之敘述,何者錯誤?(A)須年滿二十歲(B)委託買賣累積成交金額達所申請融資額度之 50%(C)須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十筆以上(D)可與委託買賣有價證券開戶時,一併申請開立

【評論內容】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信用交易帳戶開立條件

第二條

委託人申請開立信用帳戶訂定融資融券契約,除期滿辦理續約者外,應備

下列條件:

一、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組織登記

    之法人。

二、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

三、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十筆以上,累積成交金額達所申請融資額度

    之百分之五十,其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未滿一年者亦同。

四、最近一年之所得及各種財產計達所申請融資額度之百分之三十,惟申

    請融資額度未逾新臺幣五十萬元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