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司法院釋字第654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羈押被告得選任辯護人,屬其憲法上訴訟權
(B)受羈押被告之人身自由依法固受有限制,其他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毫無不同
(C)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一律監聽、錄音,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
(D)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接見時監聽、錄音所獲得之資訊,得作為認定被告本案犯罪事實之證據,會妨害被告之防禦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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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天天練一點】評論

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同

zzzz】評論

(B)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受羈押被告之人身...

Chou Zion】評論

回5F 原則上並無 與 毫無 文義上是有區別的但大法官也沒說哪裡不同

Ching0_0】評論

(B)釋字654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同(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

123】評論

推7F,重點是受羈押被告在人身自由影響其他的權利限制,也和一般人不同,在那以外才和一般人民相同,所以題目[人身自由以外便毫無不同]是錯誤的,不是考毫無或並無的文字遊戲~比較像是下面的關係: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影響的相關權利限制其他權利限制受羈押被告特別受限受羈押被告特別受限大家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