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Д༎ຶ`)╯】評論
節錄釋字748理由書:又以性傾向為差別待遇,應採取較嚴格之審查標準
【艾雅亞】評論
J748是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
【好運柴犬】評論
J748Q: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顯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è同婚有婚姻自由 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è立法形成自由 現行婚姻章僅規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結合關係,而未使相同性別二人亦得成立相同之永久結合關係,係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
【CO 8】評論
D選項真的厲害「較嚴格」改「最」嚴格
【ckvhome】評論
(A)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牴觸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釋748)(B)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釋748)(C)婚姻自由屬重要之基本權(釋748)(D)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受較嚴格之審查(釋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