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民法規定,未使相同性別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牴觸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
(B)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C)婚姻自由屬重要之基本權
(D)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受最嚴格之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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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Д༎ຶ`)╯】評論

節錄釋字748理由書:又以性傾向為差別待遇,應採取較嚴格之審查標準

艾雅亞】評論

J748是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

好運柴犬】評論

J748Q: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顯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è同婚有婚姻自由 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è立法形成自由 現行婚姻章僅規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結合關係,而未使相同性別二人亦得成立相同之永久結合關係,係以性傾向為分類標準...

CO 8】評論

D選項真的厲害「較嚴格」改「最」嚴格

ckvhome】評論

(A)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牴觸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釋748)(B)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釋748)(C)婚姻自由屬重要之基本權(釋748)(D)以性傾向作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應受較嚴格之審查(釋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