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有關行政處分效力之陳述,何者錯誤?
(A)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即不生效力
(B) 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前,其效力繼續存在
(C) 書面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發生效力
(D) 言詞行政處分,以書面送達於相對人起發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9274
統計:A(101),B(138),C(82),D(57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期限整理、職務協助的請求原因及被請求機關合法的拒絕原因及其爭議解決、職務協助

用户評論

Allen Kuo】評論

知悉

Wei】評論

應該說"通知"或"知悉"才比較正確

鍾涵如】評論

1

小苑仔】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110條  《行政處分之效力》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C);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D) 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 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B)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