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應屆正取】評論
教育的三規準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分析如下: (一)合價值性──教育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活動內涵不管如何複雜分化,都應該是有價值的活動,就常識觀點而言,是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可欲的;就價值論觀點而言,是內在的,非工具性的及普偏的價值。 (二)合認知性──所謂認知的活動,旨在求真,辨認事實,不僅在事實的正確認知,對認知的原理原則要能洞察與了解,才能獲得完整的知識,而非零碎的記憶和背誦。 (三)合自願性──亦即自願的歷程,一方面考慮教材要合乎學生身心發展歷程,不能以強迫方式、填鴨式、灌輸式的方法揠苗助長。另一方面更應輔導學生獨立思理性判斷及道德自律才能愉快有效的學習。 由以上三規準可知教師在進行教學時教材的選擇必須是有意義的、有價值的、合理的,同時必須配合學生身心發展階段,提供適切教材,掌握原理原則,使學生獲得統整而有效的學習。
【洪詩涵】評論
以下個人簡單記法~皮特斯的教育三規準一、合價值性(善):有意義、有價值、合理的活動二、合認知性(真):求真,辨認事實,注重認知原理的了解,通常指學科知識的課程三、合自願性(美):師父引進門,修行在個人,學生要自願、自主學習,而非老師填鴨式教育(A)國文老師在教室中講授文言文(學科課程,合認知性) (B)平常不唸書,考試前只好到廟 裡拜拜祈求神明保佑(平常念書才會靠得好,才符合合認知性的真。拜拜並非辨認事實,而是心靈上的寄託) (C)數學老師在課堂教授算命 (數學老師應該要教數學,而不是教算命,算命不符合認知性的真)(D)自然科學老師帶學生到戶外觀察 星象 (星象本是自然科學中會學的一環,上到星象單元時,搭配實物講解,能讓學習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