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應屆正取】評論
以結構功能論的觀點而言,決定個人社會階層高低的關鍵為取決於其工作對於社會之重要性、取決於能擔任該項工作之人才的多寡
【13】評論
功能論:為了社會的整體發展,需要各種不同才能的人擔任不同的職位→社會階層是分工的結果、結果不平等是無法避免的→階層體系是對有能力者的肯定,也是鼓勵個人努力的一種報酬→功績主義以個人的能力與努力為依據,可促進社會流動決定社會階層高低和工作報酬的因素包含:1.功能的重要性(對社會越重要,所屬的社會階層越高)2.才能和訓練(需越多才能及長時間訓練者,所屬社會階層越高)衝突論:擁有較多資源的人掌握更多優勢,並使其他人因而處於弱勢地位→社會階層是因為社會中優勢階層剝奪弱勢階層利益所形成的衝突現象→功績促進社會流動是假象,再製社會階級→必要時以政策修正社會階層化現象,避免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功能論衝突論階層普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