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並告知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 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 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之記載,並依所載方式用藥。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87#:~:text=%E5%B9%BC%E5%85%92%E5%9C%92%E6%87%89%E8%A8%82%E7%AB%8B%E8%A8%97%E8%97%A5,%E4%BE%9D%E6%89%80%E8%BC%89%E6%96%B9%E5%BC%8F%E7%94%A8%E8%97%A5%E3%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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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並告知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 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 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之記載,並依所載方式用藥。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87#:~:text=%E5%B9%BC%E5%85%92%E5%9C%92%E6%87%89%E8%A8%82%E7%AB%8B%E8%A8%97%E8%97%A5,%E4%BE%9D%E6%89%80%E8%BC%89%E6%96%B9%E5%BC%8F%E7%94%A8%E8%97%A5%E3%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