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過生活】評論
著作權法 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A 著作權法 第 30 條 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B
【呆呆酷企鵝】評論
應該把a選項改為a選項:得依約定由僱用人為著作人,因而享有著作人格權
【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評論
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