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ice Shiu】評論
第 8 條 國中小之分組學習,以班級內實施為原則。但國中二年級、三年級得就下列領域,以二班或三班為一組群,依學生學習特性,實施年級內之分組學習:一、國中二年級得就英語、數學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習。二、國中三年級得就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 習。其中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得合併為同一組。(A)國中一年級沒有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