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置委員13人至17人,其中學者及專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多少?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7696
統計:A(239),B(87),C(41),D(2),E(0)

用户評論

綺羅生】評論

第9條(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之設置及其任務)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教育經費計算基準之研訂。 二、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之計算。 三、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應分擔數額之計算。  前項委員會,置委員13人至17人,由學者、專家、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其中學者及專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其組織及會議等相關事項,由行政院定之。

Shih-ping Tse】評論

第11條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 學者及專家社會公正人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