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light Rain】評論
訴願法第4條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 訴願。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 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
【西西】評論
❖臺南市政府為直轄市 (訴願4(五))
【天天】評論
臺南市政府關於建築管理的處分
【derek801204】評論
人民不服臺南市政府關於建築管理的處分(台南市政府的名義作成之行政處分),其訴願管轄機關為:內政部三級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沒有訴願審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