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無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路段,其速限之規定為何?
(A)沒有速限
(B)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
(C)在未劃設車道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D)在未劃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E)在未劃設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參考答案

答案:B,C,E
難度:困難0.215909
統計:A(6),B(111),C(119),D(76),E(124)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C,D,E,修改為B,C,E

【用戶】Nordicstar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依法條,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超過40公里.而如果慢車道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也是40公里.

【用戶】Jacky To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以未劃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速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