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下列何者非IEP中必須具備的內容向度?
(A)學生的現況能力描述
(B)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C)學生學年與學期的教育目標及各科之教學計畫
(D)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4907
統計:A(8),B(69),C(780),D(163),E(0)

用户評論

Jiun Yi Swei】評論

不需要附上各科教學計畫阿

鍾寧】評論

題目是問"非"IEP中必須具備的內容向度,所以c不正確第 9 條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Dototay Sunsh】評論

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有此向度 但不是每個學生需要但IEP仍應有這向度 只是寫沒需求IEP非教學計劃,這是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