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天使】評論
補充樓上:親等同者,以同居親屬為先,無同居親屬者以年長者為先
【PENG】評論
配偶→成年直系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
【簡榮志】評論
若親屬(法定代理人)意願不一致時,決定順序如下:(1)配偶(離婚不可代表)→(2)成人直系血親卑親屬(成年子女、成年孫子女,與病患同住為優先)→(3)父母→(4)兄弟姊妹→(5)祖父母→(6)曾祖父母、曾孫子女或三等親旁系血親→(7)一等親直系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