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傾盆大雨中,甫下課的甲發覺自己將傘遺忘在機車置物箱中,為了避免自己遭雨淋濕而感冒,遂未經同意即將他人雨傘取走。請問:下列關於甲所為之刑事責任敘述,何者正確?
(A)甲所為成立竊盜罪
(B)甲所為成立侵占罪
(C)甲的行為係出於不得已,得主張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D)甲的行為是為了保全身體法益,得透過犧牲他人財產法益的方式,成立阻卻違法的緊急避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3346
統計:A(795),B(141),C(42),D(50),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類似題

【用戶】苦海無涯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侵占罪來講本身先要有一定程度的持有(前提是要有合法的持有)例如說你去漫畫店去借漫畫(合法的持有)然後回到家覺得書很屌就把他A下來這時候店家就可以告你侵占罪刑法第335條竊占罪本身你不需要一定程度的持有,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的持有例如你去書店裡面看到一本書很不錯就順手牽羊把她A下來這時候書持有權是書店而不是你而使用竊盜是說你把書幹走看完又覺得無趣就把書回去書本身來講裡面的紙張是消耗品翻多次就會爛掉所以就會是使用竊盜就跟實務上的把人家的車子偷開走又還回去車裡面的油還有輪胎都是消耗品所以也會是使用竊盜重點是有沒有構成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所有不見得是實質上的金錢就像題目說的甲把人家的雨傘幹走這時候構成刑法第320條第一項的所有就是指為了不讓自己淋濕所以就(A)成立竊盜罪

【用戶】nobor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回6F竊盜罪是針對動產,竊占罪則是針對不動產的竊取行為(擅自占用等)原本就有持有關係,而進一步占為己有應是侵占才對

【用戶】my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甫下課的甲發覺自己將傘遺忘在機車置物箱中,為了避免自己遭雨淋濕而感冒,遂未經同意即將他人雨傘取走故意論320 竊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