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某中央機關 A 辦事員民國 103 年應休假 21 日,至年底已請畢休假 10 日,其依規定至多可申請保留休假為多少日?
(A)無法保留
(B)11 日
(C)18 日
(D)7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7625
統計:A(80),B(105),C(1),D(279),E(0)

用户評論

Ember】評論

個人想法如下:

May】評論

每年至少應休假14日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0條 公務人員符合第七條休假規定者,除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外,每年至少應休假十四日,未達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應全部休畢。休假並得酌予發給休假補助。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每次休假,應至少半日。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假且未予獎勵者,得累積保留至第三年實施。但於第三年仍未休畢者,視為放棄。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未具休假十四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但任職前在同一年度內已核給休假者應予扣除。其未休畢者,視為放棄。第一項休假補助之最高標準,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商銓敘部定之。

Hui】評論

A.未達休假14日資格者=全部休畢B.已達休假14日資格者,ex:休假21日 a.有14日為應休假 b.其餘7日為應休假以外之休假=沒休完,也沒有得到獎勵,可以保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