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加給之種類包括:
(A)主管加給、地域加給、危險加給
(B)職務加給、危險加給、地域加給
(C)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地域加給
(D)主管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危險加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946
統計:A(4),B(10),C(346),D(16),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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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5條 (加給種類)加給分下列三種:一、職務加給: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二、技術或專業加給:對技術或專業人員加給之。三、地域加給:對服務邊遠或特殊地區與國外者加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