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之法定原因,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來臺研修宗教教義,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
(B)經行政院許可香港或澳門政府在臺灣地區設立機構之派駐人員及其眷屬
(C)其兄弟姊妹或養父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已存續 1 年以上
(D)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8167
統計:A(116),B(37),C(592),D(68),E(0)

用户評論

【用戶】pinji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 17 條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一、其直系血親或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但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   生者,應存續二年以上。二、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   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   查通過。D三、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四、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   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   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五、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

【用戶】K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C好難

【用戶】bonnenuit01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其兄弟姊妹或養父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已存續 1 年以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