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有關「雙重國籍」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甲、乙為中華民國國民,並為夫妻。其女兒丙在美國出生,依美國法取得美國國籍。丙依法不具中華民國國籍
(B)甲為外國人,並在我國合法居留 20 年,於偏遠地區行醫,有殊勳於中華民國。故申請歸化時無須檢附放棄原國籍之證明
(C)甲同時有中華民國國籍與加拿大國籍,不得擔任中央研究院之研究員
(D)甲為外國人,其已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放棄原國籍之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仍得申請歸化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困難0.381222
統計:A(33),B(403),C(125),D(853),E(8)

用户評論

【用戶】buttercup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C的部分規定在國籍法第20條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 (里) 長由鄉 (鎮、市、區) 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 (構) 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 (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 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 (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

【用戶】Sophia戶政四等~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c為何是得?

【用戶】bonnenuit01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甲、乙為中華民國國民,並為夫妻。其女兒丙在美國出生,依美國法取得美國國籍。丙依法不具中華民國國籍 國籍法§2: 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屬中華民國國籍(B)甲為外國人,並在我國合法居留 20 年,於偏遠地區行醫,有殊勳於中華民國。故申請歸化時無須檢附放棄原國籍之證明國籍法§9: 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一、依第六條規定申請歸化。(C)甲同時有中華民國國籍與加拿大國籍,不得擔任中央研究院之研究員國籍法§20: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研究機關(構) 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 (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D)甲為外國人,其已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放棄原國籍之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仍得申請歸化 國籍法§9: 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三、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