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下列有關藥物標示之敘述,何者錯誤?
(A)輸入之藥物,中文品名之文字不得小於外文
(B)應依核准刊載產品之批號
(C)輸入之藥物,品名及許可證字號得以外文為主,但應附上中文仿單
(D)應依核准刊載品名及許可證字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KYN】評論

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 27 條國內製造之藥物,其標籤、仿單、包裝應以中文為主,所附外文文字應小於中文。國外輸入之藥物,除應加附中文仿單外,其標籤、包裝均應另以中文載明品名、類別、許可證字號及輸入藥商名稱、地址,且應以中文或依習慣能辨明之方式刊載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其中文品名之文字不得小於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