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下列對於居住及遷徙自由的描述,何者錯誤?
(A)包含入出國境的自由
(B)包含使用任何不同的交通工具的自由
(C)包含隨意進入他人住宅的自由
(D)包含設定住所之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4169
統計:A(38),B(541),C(8571),D(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契約自由

用户評論

【用戶】楊貴妃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 人身自由,(憲法8)(A)遷徙自由,(憲法10)(B)行動自由,(憲法22_基本權概括規定,參見釋字699:涵蓋駕駛汽車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之自由)   

【用戶】孫一美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BC應該皆有問題

【用戶】胡 睿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包含隨意進入他人住宅的自由==係指即使強制嗎??

【用戶】楊貴妃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 人身自由,(憲法8)(A)遷徙自由,(憲法10)(B)行動自由,(憲法.....看完整詳解

【用戶】胡 睿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包含隨意進入他人住宅的自由==>係指即使強制嗎??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釋字699人民有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三五號、第六八九號解釋參照)。此 一行動自由應涵蓋駕駛汽車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之自由。

【用戶】ヽ(✿゚▽゚)ノ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558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A)(D)。人民為構成國家要素之一,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B)包含使用任何不同的交通工具的自由→遷徙、旅行、出入國境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可自由選擇(C)包含隨意進入他人住宅的自由→涉及刑法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