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某日客服中心接獲客戶投訴電話,聲稱其擔任負責人的公司申請開戶竟然開了一個禮拜還沒有下文,質疑有關確認客戶身分時,分行經辦不適任。有關客戶所稱經辦同仁的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客戶為法人時,應瞭解其是否可發行無記名股票
(B)對已發行無記名股票之客戶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其實質受益人之更新
(C)應瞭解客戶或信託之所有權及控制權結構,並辨識客戶之實質受益人
(D)對法人戶應辨識客戶之實質受益人,核對證照即已完成驗證措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江夫人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三條四、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應採取下列方式:(一)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並保存該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予以記錄。(二)對於由代理人辦理者,應確實查證代理之事實,並以可靠、獨立來源之文件、資料或資訊,辨識及驗證代理人身分,並保存該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予以記錄。(三)辨識客戶實質受益人,並以合理措施驗證其身分,包括使用可靠來源之資料或資訊。(四)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應包括瞭解業務關係之目的與性質,並視情形取得相關資訊。五、前款規定於客戶為法人、團體或信託之受託人時,應瞭解客戶或信託(包括類似信託之法律協議)之業務性質,並至少取得客戶或信託之下列資訊,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一)客戶或信託之名稱、法律形式及存在證明。(二)規範及約束客戶或信託之章程或類似之權力文件。但下列情形得不適用:1.第七款第三目所列對象及辦理第七款第四目所列保險商品,其無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但書情形者。2.辦理儲值卡記名業務者。3.團體客戶經確認其未訂定章程或類似之權力文件者。(三)在客戶中擔任高階管理人員者之姓名。(四)客戶註冊登記之辦公室地址,及其主要之營業處所地址。六、客戶為法人時,應瞭解其是否可發行無記名股票,並對已發行無記名股票之客戶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其實質受益人之更新。七、第四款第三目規定於客戶為法人、團體或信託之受託人時,應瞭解客戶或信託之所有權及控制權結構,並透過下列資訊,辨識客戶之實質受益人,及採取合理措施驗證:

【用戶】茶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X(D) 對法人戶應辨識客戶之實質受益人,核對證照即已完成驗證措施(金融機構得請客戶提供股東名冊或其他文件協助完成辨識)<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3條>六、客戶為法人時,應瞭解其是否可發行無記名股票(A),並對已發行無記名股票之客戶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其實質受益人之更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