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讚.會被販售】評論
比例原則 (行政程序法§7 ) 限縮裁量權的範圍。行政裁量違反比例原則,屬裁量濫用 1.適當性原則: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2.必要性原則: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3.衡量性原則:(狹義比例原則) 禁止過度,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風】評論
參照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之比例原則)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