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哪一項目與「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比較無關?
(A) 重度障礙學生
(B) 特教法
(C) 生態評量
(D) 去機構化運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8657
統計:A(163),B(73),C(381),D(53),E(0)

用户評論

陳莉津】評論

融合教育指的是將身心障礙兒童和普通同儕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式,它強調提供身心障礙兒童一正常化的教育環境,而非隔離的環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併為一個系統。所需元素:學生(任何障礙與程度)、最少限制環境(法規)、在學校(去機構)所以與生態評量較無關

JJm】評論

King-Sears (1997)提出最好的融合教育實務包括:

Penny Hu】評論

特殊教育法(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第 18 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