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簡察官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內政部103年02月13日台內戶字第1030083733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 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用戶】慈悲喜捨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公告-異地辦理-在國外結婚或離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公布單位:系統管理 / 公布日期:2014-03-13一、依內政部103年2月13日台內戶字第1030083733號公告辦理。 二、開放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來源:http://www.bdhr.gov.tw/news/index-1.asp?Parser=9,11,64,,,,163,,,,12『嘉義縣布袋鎮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