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處罰的原則?
(A)施罰時保持冷靜
(B)建立懲罰標準
(C)懲罰後須說明受罰理由
(D)盡量在私下場合進行懲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422
統計:A(19),B(11),C(246),D(142),E(0)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給予懲罰時宜注意五點原則,以避免副作用的產生並加強懲罰的功效:一、懲罰前要說明原因,做好溝通,如此學生才會心服口服;二、盡量私下進行,以維護學生的自尊,才會更容易收到功效;三、教師進行懲罰時要保持冷靜,若太過情緒化極有可能會誤傷學生;四、處罰因人而異,因為每個學生的狀況和特質都不一樣;五、懲罰後應予輔導,讓學生知道,讓他們改過向善才是懲罰的真正目的。

馬自達】評論

懲罰的正面規準有三:一、合於認知的原理;二、合於道德的原則;三、合於法律的規定。(歐陽教,民89:307)所以懲罰也可以讓人心服口服,進而改過向善,一樣能彰顯德育價值。而英國哲學家邊沁(J‧Bentham)則指出懲罰的四個反面規準——無據、無效、無益、無需;也就是若遇到這四種狀況,就不需使用懲罰。懲罰的類型有五(Chessman&Watts;1985)在此分述如下:1. 警示懲戒:如口頭的警告、用表情或手勢給予提醒、或是在黑板上打叉。2. 剝奪權利或禁制懲處:例如取消下課時間、坐特別座。以不剝奪學生學習權為主。3. 補償式懲治:這種方式最為常見,如寫悔過書、背誦課文、當值日生、做健康操、為...

Dennis Hsu】評論

懲罰"前"要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