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2 條二、(A)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一)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二)(D)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前項第二款一次記二大功之標準,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B)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C)第 14 條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