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區段徵收土地時,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多少比例為原則?
(A)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四十五
(C)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三十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9315
統計:A(248),B(30),C(10),D(4),E(0)

用户評論

JiaYing】評論

第 39 條區段徵收土地時,應依第三十條規定補償其地價。除地價補償得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外,其餘各項補償費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規定補償之。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

小彤】評論

土徵39區段徵收土地時,應依第三十條規定補償其地價。除地價補償得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外,其餘各項補償費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規定補償之。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